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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课程标准
(教师、督导版)
课程编码:1B12305
课程名称:物权法
英文名称:Property Law
开课学期:2018—2019学年第1学期
学时/学分:48学时/3学分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开课专业:法学专业本科生
一、课程理念与定位
(一)课程理念
面向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在整体课程设计中,确立知识能力、应用能力、素质能力三大目标。以《物权法》法定物权类型为逻辑结构理论构筑课程体系,注重物权法基础理论知识阐述中的系统性与逻辑性,并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在应用能力培养中通过课堂辩论、法律条文分析、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使学生具备运用物权法律思维解决基本物权法律实务的能力。同时,日常教学中结合考试现实与趋势,让学生在了解、熟悉司法考相关要求情况下获得参加法考的能力和信心,从而为未来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另外,注重学生过程评价,促进学生过程性发展;开发以MOODLE课程为主的多元化课程资源,广泛拓展学用渠道。以学生为主体,教学中注重学生个体差异性,使每个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成。
(二)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与地位
(1)课程性质
《物权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各高校自主设置的法学专业必修课之一。根据法学专业办学特色,我校将该课程确定为法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本课程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研讨教学、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等教学方法,力求法科学生熟知物权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掌握物权法实务知识与技能,完善物权法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进而提升法科学生的法学专业技能。
(2)课程地位
《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民事法律课程《债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共同构成民法学课程体系。同时作为调整静态财产关系的《物权法》也是其它民事法律课程的专业基础课,为其它民事法律课程提供理论基础。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1)前导课程
《宪法》、《法理学》或《法学导论》、《民法总论》
(2)后续课程
《债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
(3)课程价值与功能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系统掌握物权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物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内容)。熟悉我国物权法体系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民法学课程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各种物权归属、利用、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训练学生在获得物权民事法律思维能力同时,能掌握一般物权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同时,要求学生养成以物权法律理念与民法精神去了解、分析、解决物权法律实务和现象的专业能力和素养。能运用物权法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其他民事法律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二、课程设计思路与学习方法
(一)课程设计思路
课程总体设计思路是培养学生运用物权法律思维解决基本物权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针对课程理论性强,且过于抽象的特点,通过实践教学与统领知识传授相结合的教学基本思路,设计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实践教学活动充分体现应用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努力打造“课内课外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校内实训场所实训和行业(企业)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教学实践体系”。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运用多媒体、网络的教学手段和平台,拓展课程教学时空,搭建学生写作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在“教”与“学”的互动中乐学、好学、学出成效。
1.物权法律思维能力结合实务技能训练是本课程教学的重点之一
《物权法》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强,且理论过于抽象。因此教学中把课程中的物权法律思维能力结合实务实践能力训练作为教学的重点。确定能力训练统领知识传授的教学基本思路,并据此设计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实践教学通过课内合作性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相结合方式,从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职业素养、法律专业能力培养和法律综合能力四个层次逐步展开,培养“五会”技能为最终目标,也即具备“听(学会倾听各种总结报告)、说(训练所遇法律问题及心得体会讲解)、写(撰写案例分析、法律条文分析报告等)、读(通过阅读,学会对文献资料的检索和利用)”、辩(通过课堂交叉提问,课外网络课程研讨,提高学生辩论能力)五种技能。此外,将单一的、封闭的课堂教学扩大到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论文写作、社团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活动之中,把课外的写作训练活动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形成“开放式的大课堂教学”模式。最终使我们的学生具备有平等思想、自由精神、独立思维、权利观念和公平意识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下为“开放式的大课堂教学”模式图示1:
图1开放式的大课堂教学模式
2.课程教学内容面向生活与工作需要并贴近法律行业(实务部门)
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面向学生未来职业需求。课程的教学内容贴近社会实际,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相适应,为学生毕业和求职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3.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教学
以信息化校园内的现代化教育技术为手段,通过《物权法》MOODLE课程的建设来组织教学,借助QQ群、微信群等方式,构建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在此基础上实现《物权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
(二)学习内容结构安排
表1:《物权法》课程学习内容安排表
序号
教学内容
理论课时
实验课时
1
第1章物权和物权法
3
3
2
第2章物权变动
6
3
第3章所有权一般原理
3
3
4
第4章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
3
5
第5章共有权
3
6
第6章用益物权一般原理
1
3
7
第7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1
8
第8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1
9
第9章宅基地使用权
1
10
第10章地役权
2
11
第11章担保物权
9
3
12
第12章占有
3
合 计
36
12
表1 学习内容结构按排
三、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物权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理论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环节均围绕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来实施。通过对课程中物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基础知识的讲授和实践项目训练,使学生在掌握物权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树立法学专业职业理想,提升职业道德优化职业性格,塑造职业精神。同时学生通过以物权法律实践能力为中心,强化物权民事法律思维等能力训练为教学基本特色基础上,不仅能掌握物权基本法律知识,还会独立思考,团队协作,学以致用,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分类目标
1.学科知识目标
经过物权法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在了解物权法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例,准确深入理解和掌握物权法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法律制度,为今后参加****或从事相关工作打好相关理论和制度基础;同时,能将所学物权法学相关知识运用于实践,逐步培育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基础知识标准
①掌握法律实务所必需的物权基本理论,掌握《物权法》中物权法的性质、地位、调整对象、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变动等基础性法律知识。
②掌握法律实务所必需的物权法律基本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③掌握必要的与本课程相关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④掌握各种物权基础理论产生背景、我国现状,学会对各种物权理论学说的辨识和理解、接受能力。
(2)技能知识考核标准
①掌握《物权法》与《民法总则》之间在调整对象上的不同。
②掌握常见物权实务中各种物权的设立、变动的判断,学生通过案例学会案例分析的能力。
③掌握处理常见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实务技能知识。
④掌握对重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条文分析、解释技能知识。
⑤掌握对重点概念理解及相关制度、实务应用之间的技能知识。
⑥掌握处理其他相关物权民事**的技能知识。
2.能力目标
(1)掌握物权法案例分析相关的方法及途径;
(2)具有查找相关资料、文献,获取与案件相关信息的资料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备物权法律实务相关法律文书的分析、写作及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5)具备举证质证能力、物权法律思维能力;
(6)具备相关法律风险识别、防控能力。
(7)具备团队管理、协调、协作、沟通等综合能力;
(8)具备诚实守信、良好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的品行与素质。
3.素质目标
经过物权法学理论及制度知识学习与相关实践,同学们能掌握物权法学科知识与相关应用技能,并将二者相互融合,通过在物权法律实务对应岗位实习及毕业后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积累,进而逐渐养成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及一定的法律创新能力。但素质目标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同学们在校学习期间并不能完全实现该目标,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努力提升。同时,该目标亦非单独依靠本课程即能实现,尚需依托整个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甚至其他相关专业课程体系来共同完成。
表2:物权法课程目标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
类别 | 说明 | ||
1.学科知识目标 | 掌握物权法基本理论知识,包括物权法的性质、地位、调整对象、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具体法律制度等基础性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物权法律实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物权法律实务分析方法及工具。 | (1)基本理论知识理解和法律条文适用 | ①要求正确理解各项权利的概念、特征,打好物权法律思维能力培育的基本功; ②正确认识、理解和适用我国物权法规定,并对相关制度大陆法系其它国家规定及演变。我国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可能及发展趋势。 |
(2)物权法律关系及具体法律制度实务4 个模块。 | ①物权变动法律条文分析实务; ②所有权案例分析实务; ③用益物权案例分析实务; ④担保物权案例分析实务。 | ||
(3)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理论。 | 为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打好相关理论基础。 | ||
2.职业技能目标 | 深入理解社会现实生活中各类涉及物权法律实务岗位的职责、业务内容、业务流程和职业素养,并基本具备物权法律实务相关领域和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 (1)基本职业技能。 | ①掌握物权案例分析相关的方法及工具;初步具备物权法律实务相关法律文书的分析、写作及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②掌握法律条文分析相关的方法及工具; ③具备团队管理、协调、协作、沟通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 ④具备诚实守信、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品质和素质。 |
(2)关键职业技能。 | ①严谨踏实的科学作风技能; ②物权法律条文分析相关的专业技能; ③法律实务相关法律文书的分析、写作及表达等方面技能; ④搜索、整理、归纳相关文献的专业技能; ⑤共同协作专业技能。 | ||
3.发展能力目标 | 在校不能完全实现,需在工作中进一步努力;需依托整个课程体系甚至相关专业来辅助。 | (1)更高的法律职业素养。 | |
(2)一定的法律创新能力。 |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一)“第一章物权与物权法” 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3: “第一章物权与物权法” 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物权概述 | 掌握我国财产权中物权结构体系、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各种自物权与它物权种类、内容、效力 | 知识 | 物权及物权种类、内容、效力等相关概念、特征 | 基础性内容 | 我国财产权中物权结构体系、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各种自物权与它物权种类、内容、效力 | 简答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3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传统法和物权立法对各种物权在内容、效力上基本法律条文的规定、案例分析和判断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各类物权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节物权法概念、调整对象及体系 | 掌握物权法基本概念、调整对象、物权法的体系 | 知识 | 物权法基本概念、调整对象、物权法的体系基础知识。 | 基础性内容 | 物权法基本概念、调整对象、物权法的体系 | 简答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正确认识我国物权立法概况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物权法立法背景、价值功能、物权法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物权法在未来民法典分则中修改及发展。 | ||||||
第三节物权法基本原则及保护 | 掌握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行使与保护 | 知识 | 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行使与保护基本概念、特征 | 基础性内容 | 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行使与保护 | 简答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法条分析、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物权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物权法对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行使与保护规定、理解与适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物权法第15条法条分析、实务相关案例分析 |
(二)“第二章物权的变动 ”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4:“第二章物权的变动 ”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物权变动概述及模式 | 掌握物权变动类型、物权变动模式 | 知识 | 物权变动概念、特征、物权变动类型、物权变动模式、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 基础性内容 | 物权变动概念、特征、物权变动类型、物权变动模式、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6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结合第一章内容进行实训,课时为3课时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大陆法系物权变动理论、我国物权立法相关理论、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各类物权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节物权登记 | 掌握物权法登记概念与特征、不动产登记薄与权属证书、登记效力、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登记机构的责任 | 知识 | 物权法登记概念与特征、不动产登记薄与权属证书、登记效力、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登记机构的责任基础知识。 | 基础性内容 | 物权法登记概念与特征、不动产登记薄与权属证书、登记效力、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登记机构的责任基础知识。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法条分析、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正确认识我国物权立法规定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物权登记立法相关理论、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各类物权登记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物权法第20条条文分析;物权登记在未来民法典分则中修改及发展。 | ||||||
第三节物权交付 | 掌握动产交付的概念、分类 | 知识 | 动产交付概念动产交付类型、交付生效判断标准 | 基础性内容 | 动产交付概念动产交付类型、交付生效判断标准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物权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动产交付规定、理解与适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4种物权动产交付及特殊动产交付实务相关案例分析,我国物权实务典型性案例处理及难点 |
(三)“第三章所有权一般原理”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5:“第三章所有权一般原理”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 掌握所有权概念、特征本质、权能。为后续各类所有权具体制度学习打下基础 | 知识 | 所有权概念、特征本质、权能、 | 基础性内容 | 有权概念、特征本质、权能、类型、所有权取得方式。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3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所有权内容与权能分离、与他物权关系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所有权取得方式 | 掌握物权法所有权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各种方式 | 知识 |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概念、征收征用区别、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基本法律制度。 | 基础性内容 | 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概念、征收征用区别、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基本法律制度。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法条分析、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正确认识我国物权立法规定 | 提高性内容 | 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基本法律制度我国物权立法相关理论、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各类物权取得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物权物权取得制度在未来民法典分则中修改及发展。 | ||||||
第三节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 | 掌握我国按所有制分类下的不同所有权特征, | 知识 | 我国按所有制分类下的不同所有权特征, | 基础性内容 | 三种不同所有权法律基本规定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物权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依不同所有制对所有权法律规定的背景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在未来民法典分则中修改及发展。 |
(四)“第四章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6: “第四章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掌握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的内容及行使、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组成、性质及职权 | 知识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的内容及行使、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组成、性质及职权基础知识 | 基础性内容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的内容及行使、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组成、性质及职权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3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法律关系及地位。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节相邻关系 | 掌握相邻关系的概念、本质、种类、处理原则 | 知识 | 相邻关系的概念、本质、种类、处理原则 | 基础性内容 | 相邻关系的概念、本质、种类、处理原则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正确认识我国物权立法规定 | 提高性内容 | 相邻关系与未来章节中地役权关系、各类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和要件判断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在未来民法典分则中修改及发展趋势。 |
(五)“第五章共有”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7: “第五章共有”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共有概述 | 掌握共有的概念、特征、分类,为后续各二类共有权具体制度学习打下基础 | 知识 | 共有权概念、特征、分类 | 基础性内容 | 共有权概念、特征、分类。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3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共有权特征。共有与一物一权关系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共有类型 | 掌握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概念、特征、产生基础、共有人内、外部法律关系,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区别 | 知识 |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概念、特征、产生基础、共有人内、外部法律关系,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区别 | 基础性内容 |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概念、特征、产生基础、共有人内、外部法律关系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正确认识我国物权立法规定 | 提高性内容 | 共同共有人、按份共有人对个人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份额处分权利、对内承担民事责任、对外承担债务责任。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共有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三节共有财产分割 | 掌握共有财产分割概念、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分割效力 | 知识 | 共有财产分割概念、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分割效力 | 基础性内容 | 共有财产分割概念、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分割效力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分割方式、分割效力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共有案例处理 |
(六)“第六章用益物权一般原理”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8: “第六章用益物权一般原理”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 掌握用益的权的概念、特征、与所有权关系。用益物权与租赁权的区别,为后续各类用益物权具体制度学习打下基础 | 知识 | 用益的权的概念、特征、与所有权关系。用益物权与租赁权的区别, | 基础性内容 | 用益的权的概念、特征、与所有权关系。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1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用益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用益物权与租赁权的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中常见案例处理及难点。 | ||||||
第二节用益物权内容 | 掌握用益物权人权利、用益物权人义务 | 知识 | 用益物权人权利、用益物权人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用益物权人权利、用益物权人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用益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用益物权人权利义务与所有权人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第三节准用益物权 | 掌握准用益物权概念、特点、类型、 | 知识 | 准用益物权概念、特点、类型 | 基础性内容 | 准用益物权概念、特点、类型,以及各种准用益物权之间关系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物权法部分修改及发展 |
(七)“第七章土地承包经营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9:“第七章土地承包经营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 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知识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基础性内容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1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及登记制度,相关实务案例分析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背景、立法及意义。 | ||||||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 | 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义务 | 知识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该法与物权法之间关系 | ||||||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消灭 | 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几中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知识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念、特点、类型 | 基础性内容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几中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物权法部分对此内容修改及发展 |
(八)“第八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10:“第八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知识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基础性内容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1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产生的背景、立法及意义。 | ||||||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内容 |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权利、义务 | 知识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房地分离制度 | ||||||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消灭 |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几中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空间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关系 | 知识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概念、特点、类型 | 基础性内容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几中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了解我国城镇土地现状,以及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物权法部分对此内容修改及发展 |
(九)“第九章宅基地使用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11: “第九章宅基地使用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 掌握宅基地使用权的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知识 |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基础性内容 |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1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宅基地使用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产生的背景、立法及意义。 | ||||||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内容 | 掌握宅基地使用权人权利、义务 | 知识 | 宅基地使用权人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宅基地使用权人权利、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宅基地使用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宅基地使权合同制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我国宅基地房地分离制度 | ||||||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消灭 | 掌握宅基地地使用权流转几中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知识 |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概念、特点、类型 | 基础性内容 |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几中方式,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了解我国农村土地现状,以及我国未来民法典分则物权法部分对此内容修改及发展 |
(十)“第十章地役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12:“第十章地役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地役权概述 | 掌握地役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知识 | 地役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基础性内容 | 地役权的概念、特征、设定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2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地役权** | 提高性内容 | 地役权宅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之间关系,与相邻权的区别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地役权设定实务处理。 | ||||||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内容 | 掌握地役权人权利、义务 | 知识 | 地役权权人权利、地役权人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地役权人权利、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地役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地役权权合同制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地役权宅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之间关系,与相邻权的区别 | ||||||
第三节地役权消灭 | 掌握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及效力。 | 知识 | 地役权消灭原因及效力 | 基础性内容 | 地役权消灭原因及效力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地役权消灭原因及效力 与上述其它几类用益物权消灭原因及效力比较 |
表13:“第十一章担保物权”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 | 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设立 | 知识 | 担保物权概念、特征、与用益物权区别、反担保、设立、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消灭 | 基础性内容 | 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与用益物权区别、反担保、担保物权设立、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消灭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9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担保物权** | 提高性内容 | 担保物权与地役权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别之间区别。担保物权设立合同性质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担保物权设立、物上代位性、消灭实务处理。 | ||||||
第二节抵押权 | 掌握抵押权概念、特征、、设立、抵押权人权利、义务、抵押权合同及登记、抵押权消灭,几种特殊的抵押 | 知识 | 抵押权概念、特征、、设立、抵押权人权利、义务、抵押权合同及登记、抵押权消灭 | 基础性内容 | 抵押权概念、特征、设立、抵押权人权利、义务、抵押权合同及登记、抵押权消灭。几种特殊的抵押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抵押权**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抵押权合同制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物权法有关抵押权规定与担保法区别,以及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及发展趋势 | ||||||
第三节质权 | 掌握质权概念、特征、、设立、质权人权利、义务、质权合同及登记、质权消灭 | 知识 | 质权概念、特征、、设立、质权人权利、义务、质权合同及登记、质权消灭 | 基础性内容 | 质权概念、特征、设立、质权人权利、义务、质权合同及登记、质权消灭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物权法有关质权规定与担保法区别,以及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及发展趋势 | ||||||
第四节留置 | 掌握留置权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留置权人权利、义务、留置权消灭。掌握各担保物权竞合下判断标准 | 知识 | 留置权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留置权人权利、义务、留置权消灭 | 基础性内容 | 留置权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留置权人权利、义务、留置权消灭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3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及规定。掌握各担保物权竞合下判断标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物权法有关留置权规定与担保法区别,以及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及发展趋势 |
(十二)“第十二章占有”课程内容与要求
表14:“第十二章占有”课程内容与要求
章节 | 学习任务 | 学习目标 (知识、能力、素质) | 学习内容 | 考核评价 | 学时 | 教学(训练) 方法、手段 | 说明 | ||
第一节占有概述 | 掌握占有的概念、特征、设定 | 知识 | 占有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所有权区别及功能 | 基础性内容 | 占有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所有权区别及功能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1 | 理论讲授 案例分析 现场教学 课堂实训 课堂作业 在线学习 在线指导 在线研讨 在线作业 文献搜索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占有在动产不动产中对公示公信原则产生影响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相关实务处理。 | ||||||
第二节占有分类 | 掌握几种占有分类判断标准及意义 | 知识 | 几种占有分类判断标准及意义 | 基础性内容 | 几种占有分类判断标准及意义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上述基础知识解决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及发展趋势 | ||||||
第三节占有效力 | 掌握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及占有人权利义务 | 知识 | 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及占有人权利义务 | 基础性内容 | 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及占有人权利义务 | 简答题、 是非题、 论述题、、 课堂辩论、 案例分析 | |||
能力 | 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常见相关** | 提高性内容 | 我国实务常见相关案例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及立法背景 | ||||||
素质 | 培养物权法律思维能力、阅读法条和理解法条能力、搜集文献资料能力。 | 扩展性内容 | 未来民法典物权部分修改及发展趋势 |
五、课程组织与实施
(一)“讲授式”教学组织形式
1.讲授式教学组织形式
以班级课堂授课为基本组织形式
2.讲授式教学策略
教师将书本知识与实际生活密切联系,以恰当的方式向学生讲授学习内容,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向学生呈现学习材料,增强生动性、形象性,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练习要求学生遵从教师的课堂组织,服从教师的课堂监控与管理,在教师引导下会听课,会作笔记,能跟随教师的思路积极思考并积极回答问题。
3.教学方法与手段
主要采用讲述法、讲解法、讲读法和讲演法,穿插练习,是讲、读、练相结合的一种讲授式教学方法与手段。
4.讲授式教学模式
实施“六步三段两分支”课堂教学模式(详见图2)。即通过“引起注意与告知目标”、“提示学生回忆原有的知识”、“呈现新信息让学生选择接受”、“选择接受的新信息与其认知结构中的相关知识相互作用”、“认知结构重组与变式练习、知识转化为技能”、“知识迁移与运用”六个步骤,分“理解知识”、“巩固与转化知识”、“知识的迁移与运用”三个阶段,分别从程序性知识与陈述性知识两个方面实施课程教学。
图2讲授式教学课堂模式
(二)“合作式”教学组织形式
1.合作式教学组织形式
以小组式的选择性合作学习为基本组织形式。
2.合作式教学策略
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小组,以合作学习为核心,创设适合合作学习的环境,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合作技能,利用合作小组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进行学习、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并以小组与个人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营造团队合作气氛,旨在培养学生学生会选择、会判断等创造性思维品质、合作意识与技能,促进学生主体性和社会化发展。
3.合作式教学方法与手段
采用“教师讲解+学生讨论”、“案例研讨式”、“辩论式”、“头脑风暴式”、“公开讲解式”、“互相提问争辩式”、“网络合作式”等方法等手段
4.合作式课程教学模式(见图3)
图3 合作式教学模式
(三)“探究式”教学组织形式
1.探究式教学组织形式
是以学生探究学习为主的教学组织形式,即在教师引导下,以学生探讨、研究为前提,以现行教材为基本内容,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活动,进行学习的一种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2.探究式教学策略
依据课程特点、问题的提出方式及问题内容、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客观环境等具体情况,创设不同类型的探究式学习组织;采用个人探究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在思想上、行动上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培养积极的师生情感,推动学生主动获得知识、深刻理解知识、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责任感和合作意识,从而为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3.探究式教学方法与手段
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法律诊所法、模拟训练法、小组讨论法、现场教学法等方法,推进梳理型探究、问题式探究、情境式探究等多种形式探究的有机结合。
4.探究式教学模式(见图4)
图4 探究式教学模式
(四)“综合实践活动式”组织形式
1.综合实践活动式组织形式
以教学班、学生兴趣爱好小组为单位的形式进行组织。
2.综合实践活动式教学策略
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尊重学生的兴趣、特长、爱好,帮助学生从其生活世界中选择感兴趣的主题和内容,积极挖掘社区和学生生活中的课程资源和研究课题,引导学生把自己成长的环境作为学习的场所,为其个性充分发展创造空间,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并学会健康而愉悦地、自由而负责任地、智慧而富有创意地生活。
3.综合实践活动方式方法
社区服务式、模拟实践式、娱乐表演式、调查研究式、交流探讨式、兴趣创作式、竞赛方式等。
4.综合实践活动式组织模式
图5综合实践活动式组织模式
以上讲授式、合作式、探究式、综合实践活动式四种课程教学的组织模式,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这四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灵活运用、整合并调整四种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四种教学方法的优势,提升课程教学的有效性。
六、教学评价与考核
(一)学习评价
采用教师评价和学习者互评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课内评价和课外评价相结合、理论评价和实践评价相结合、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的方法,重视教学过程评价,突出阶段评价、目标评价、理实一体化评价等。关注职业通用核心能力(与人交流、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合作、自我学习、解决问题、创新能力、外语应用),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实践。
(二)考核内容组成与所占比例建议
考核方式以平时的过程考核与期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平时的考核评价在各个单元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同步跟进,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三部分组成;每个任务单元总分100分,其中学生自评部分占20%,学生互评20%、教师评价占60%;本课程平时成绩由每个学生在各任务单元所得分数按一定比例之和取成。期末总评为平时的过程考核与期末终结性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三)考核比重建议
表2:物权法课程考核项目及比重
具体考核项目
过程评价分项(50%)
期末评价(50%)
自主学习研究评价(30%)
过程性学习评价(70%)
过程成绩
期末闭卷测试
第一编作业
第二编作业
第三编作业
第四编作业
合计
各分编期中测试共3次
课堂作业:物权案例分析共4次
课堂作业:重点法条理解分析
考勤
合计
所占比重
25%
25%
25%
25%
100%
60%
20%
10%
10%
100%
50%
50%
(四)各教学单元考核要求
表3:物权法课程各教学单元考核要求
序号 | 教学单元 | 考核知识点及要求 | 考核方式 | 考核比例 |
1 | 第1章物权和物权法 | 掌握物、物权、物权法基本概念、物权 种类、内容、效力、公示。以及物权法 基本原则 | 针对学生提交简答题、论述题、及课堂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 10% |
2 | 第2章物权变动 | 掌握物权变动模式、动产物权的交付、不动产登记制度 。 | 针对学生所提交案例分析、条文分析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15% |
3 | 第3章所有权一般原理 | 掌握所有权的内容、我国所有权分类、所有权取得方式。 | 针对学生提交的对物权民事法律关系案例、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课堂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4 | 第4章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 | 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专有权、共有权中的权利义务、共同管理权事项及要求。学会基本案例分析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论述题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10% |
5 | 第5章共有权 | 掌握共有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人财产权利、对内对外责任,以及共有财产分割。学会共有基本案例分析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论述题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10% |
6 | 第6章用益物权一般原理 | 掌握用益物权概念、特征、种类、内容 | 针对学生提交论述题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7 | 第7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 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设立、内容、流转、消灭基本制度。学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务具有基本判断和分析能力。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8 | 第8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设立、内容、流转、消灭基本制度。学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实务具有基本判断和分析能力。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9 | 第9章宅基地使用权 | 掌握宅基使用权概念、设立、内容、流转、消灭基本制度。学会对宅基地使用权实务具有基本判断和分析能力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10 | 第10章地役权 | 掌握地役权的概念、特征、设立、内容、消灭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11 | 第11章担保物权 | 掌握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设立、效力、消灭,以及各种担保物权的竞合 | 针对学生提交案例分析等书面材料、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20% |
12 | 第12章占有 | 掌握占有的概念、分类、效力、占有保护请求权 | 根据学生课堂表现及小组在研讨交流 中的表现等综合考察 | 5% |
合计 | 100% |
(五)不同评价方式的具体考核评价规则
1.评价方式: 各编章节作业
(1)作业要求:
每一编章节教学时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编章节后的每一题作业。作业一般题型分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题及法条分析题等
(2)评价标准:
客观题直接按标准答案作为评判依据进行评分。
主观题中:名词解释:依教材或通说定义为标准。
简答题:答案简明扼要,要点明确,并做简要阐述。
论述题:要求围绕主题,明确要点,并对每一要点有相应的论证。并要求语言通顺、
逻辑性强。
案例分析题:围绕案例所提出问题针对性提出结论性观点,并围绕结论需结合案情阐
明法律依据。如有疑虑需表明疑虑所在。
法条分析题:需阐明法条主旨、立法目的、实务中适用、可能存在缺陷及可行性修正建
议。
上述每次作业按总分100分进行计分。各单项根据实际题量平衡分值。
2.评价方式:物权法案例分析法作业
(1)作业要求:
○以小组为单位,查阅历年来最高人民**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公报案例、及全国典型性民事案例。对这些案例结合教学内容,分析各案例中存在的物权民事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各主体间民事责任、司法保护、法律适用等内容。
○阅读**的判决书,并对判决书中法律适用作出评价。
○最后提交上述内容相应书面资料
(2)评价标准:
○个人小组研讨活动成绩=资料收集*30%+研讨发言*30%+报告资料整理等*40%,其中小组长评定总分为60分,指导老师为40分。
○小组集体汇报成绩=资料清单及资料成绩*30%+发言成绩*30%+研究报告成绩*40%。
○小组研讨最终成绩取上述二项平均值
3.考核方式:重点法条分析作业
(1)考核要求:
需阐明法条主旨、立法目的、实务中适用、可能存在缺陷及可行性修正建议。
要求条理层次清晰、语言通顺、逻辑性强,观点独立鲜明。
(2)评价标准:
表4:重点法条分析报告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内容 | 评分等级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形式规范 | 15 | 12 | 9 | 6 |
语言严谨 | 15 | 12 | 9 | 6 |
条理清晰 | 15 | 12 | 9 | 6 |
内容详实、分析充分 | 20 | 16 | 12 | 8 |
说理透彻 | 20 | 16 | 12 | 8 |
观点独立 | 15 | 12 | 9 | 6 |
总分 | 100 | 80 | 60 | 40 |
七、《物权法》实训计划
(一)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项目的实施,使学生在掌握基础物权法知识和物权基本法律制度基础上,能具备搜索、归纳、整理物权法律相关资料的能力。通过合作性研讨,培养团队互助合作,面临困难共同克服并争取取得更好成绩的竞争合作能力。通过实务案例和法条分析项目培养学生以理论和实务兼重,并学以致用的能力。通过实训使学生在具备一定物权法律思维能力的同时,具备一定物权民事法律人文素养。
(二)实训时间、地点、人数
实训时间:1-16周(16学时)
实训地点:多媒体教室
实训人数:法学专业大一学生(约300人)
(三)实训内容
1.案例分析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使学生在面临物权民事法律**案例时,能运用物权法律关系认定作为案例分析方法突破口,按每一法律关系中主体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逐一分析案例中的相应问题,从而养成严谨缜密的法学专业性分析思维习惯。
[训练内容]指导老师事先要求学生搜索案例,再由指导老师将筛选后的案例随机分配,每位学生运用案例分析方法,依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为依据,仔细审查待研讨案例,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环境]要有方便学生检索有关法律规定的专业性法律检索系统及专业的讨论教室。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民事案例分析方法。
[训练步骤]1.指导老师将由学生搜集到有关民事案例,经筛选后随机分配给每位学生;2.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案例分析方法;3.学生运用案例分析方法,依据国内现行物权民事法律规范,仔细审查待研讨案例;4.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训练成果]提交一份形式较为规范的案例分析报告。
2.法律条文分析实训
[训练类型]综合性训练
[目的要求]使学生在面临物权法律条文时,能准确理解条文主旨、条文立法背景、目的、发展、实务中适用、可能存在的缺陷、缺陷可能修正的建议。从而使学生养成正确认识、理解、应用法条的能力。
[训练内容]指导老师事先按排好需分析条文,再由指导老师将条文随机分配,每位学生运用条文分析方法,依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原理等为依据,仔细分析待研讨条文,撰写一份法律条文分析报告。
[训练环境]要有方便学生检索有关法律规定、实务案例的专业性法律检索系统及专业的讨论教室。
[示范讲解]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物权法条分析方法。
[训练步骤]1.指导老师将法条随机分配给每位学生;2.指导老师结合实例详细讲解法条分析方法;3.学生运用法条分析方法,依民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原理等,仔细审查待研讨条文;4.学生撰写条文分析报告。
[训练成果]提交一份形式较为规范的条文分析报告。
(四)实训形式与日程安排
1.实训形式
小组合作性研讨。
2.实训安排
表5:物权法课程实训安排
单元 | 内容 | 组织形式 | 实训课时 |
1 | 物权变动条文分析 | 小组合作性研讨 | 3 |
2 | 所有权案例分析 | 小组合作性研讨 | 3 |
3 | 用益物权案例分析 | 小组合作性研讨 | 3 |
4 | 担保物权案例分析 | 小组合作性研讨 | 3 |
合计 | 12 |
(五)实训评价
见上文(五)考核评价相关标准及要求
八、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议
(一)师资配置要求
组建专任教师和**教师组成的具有“双师”结构特点的教学团队。
表6:校内专任教师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学位 | 备注 |
1 | 姚菊芬 | 副教授 | 硕士 | |
2 | ||||
3 | ||||
4 |
表7:校外**教师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二)实践教学条件配置要求
1.要有能容纳一个实训教学班学生的专门的讨论教室;
2.讨论教室内应配备供教师讲解及学生汇报交流的多媒体教学平台;
3.讨论教室内应配备6张以上专门设计的多角型专业讨论桌(每桌最多可供10名学生就座),每一讨论桌上应配备一台能联网的计算机,这些计算机能与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平台进行信号切换,即学生讨论桌上的计算机里的信息可通过多媒体教学平台的投影仪进行播放;
4.讨论室各计算机需与互联网联网;
5.要有专业的法律资料检索系统。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物权法》Moddle在线课程)
依托学校Moddle教学平台,开发建设《物权法》Moddle在线课程。目前已建设如下版块:
1.《物权法》Moddle课程置顶公告版块,
包括如下内容:
教学管理日常文件: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学期考核评价标准
课程基本信息介绍:课程性质、课程地位、法律职业考试中的比重
课程组教师基本信息:任课教师专长、办公室、基本联系方式
2.“物权法研讨交流区”版块
包括如下内容:
课堂疑问知识点、热点时事案例、最新理论发展、立法动态
3.“《物权法》所涉主要国内法律规范”版块
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基本法、司法解释、特别法中相关规定、国际条约公约
4.《物权法》在线测试版块
供同学们检测自身的物权法基础知识学习水平。
内容包括与各编章相对应的在线测试
5.考试动态及真题
内容包括与本课程相关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法律职业考试每年动态
历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司考真题及解析。
(四)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1.教材
[1]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魏振瀛主编:《民法》(第5版),北大出版社,2015年版。
[3]尹田:《物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参考书
[1]崔建远著:《物权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梁彗星等著:《物权法》(第5版), 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3]梅夏英等著:《物权法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孙宪忠著:《中国物权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马特主编 :《物权法案例评析》,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彭万林主编:《民法学》(第七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马俊驹等著:《民法原论》(第4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8]王利明主编:《民法》(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郭明瑞主编:《民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10]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王泽鉴:《民法物权》,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2]谢在全:《民法物权论(全三册)》,修订5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上册:张双根译,年版。;下册:申卫星、王洪亮译,2006年版。】;
[14]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第20版,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5]弗朗索瓦·泰雷/菲利普·森勒尔:《法国财产法》(全两册),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16]我妻荣/有泉亨:《新订物权法》,罗丽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全八册。
[17]我妻荣:《新订担保物权法》,申政武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全八册。
[18]近江幸治:《民法讲义II 物权法》,王茵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9]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0]田山辉明:《物权法(增订本)》,陆庆胜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著:《物权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3]***主编,最高人民**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4]孙宪忠主编:《中国物权法:原理释义和立法解读》,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九、附 录
(一)案例
1.最高人民**发布的物权**指导性案例目录
(1999年10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
01.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案
02.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03.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04.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共有权**案
2.最高人民**物权**公报案例评析目录
(1999年10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
01.孙庆军诉南京市清江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知情权**案
02.徐州西苑艺君花园(一期)业主委员会诉徐州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确认**案
0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思绮保证合同**案 《最高人民**公报》2014年第9期
04.张一诉郑中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
0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质权确认之诉案
06.陈书豪与南京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07.新华日报诉南京华厦实业有限公司相邻关系侵权损害赔偿**案
08.汪秉诚等六人诉淮安市博物馆返还祖宅的埋藏文物**案
09.浙江宁波中院判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诉陈月琴返还原物**案
3.最高人民**发布物权**典型案例
(2016年1-12期)
01.小区一层业主拆墙改门、搭建台阶是否构成侵权
02.部分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人民**应否受理
03.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04.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的证明
05.限制业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业主公约或章程的效力问题
06.业主委员会有权保护业主共有的小区土地使用权
07.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不属于人民**民事案件主管范围
08.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09.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
10.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11.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
12.质权人将质押财产交回出质人后不再享有质权
13.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时,人民**不宜判决分割使用权
14.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认定与保护
15.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二)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
1.综合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
(5)最高人民**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
(6)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
2.涉及物权公示的法律及规范
3.涉及所有权的法律及规范
5.涉及担保物权的法律及规范
6.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文件
7.最高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文件
8.最高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含劳动争议,2015)
9.最高院第八次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 上 )
10.最高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2015)
(三)课程特色与教学创新
1.课程特色
(1)教学内容方面的特色
本课程以物权法法定物权类型为逻辑结构理论构筑课程体系,注重物权法基础理论知识的阐述中的系统性与逻辑性。其内容设计科学合理,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同时基于物权法实践性强的特点,注重法律实务内容的补充,在教学中内容上更好的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授课风格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2)教学模式方面的特色
采用“开放式的大课堂教学模式”。通过课内、课外、网络课堂等多种途径,增强学生学习物权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用启发式、合作性研讨法、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教学,鼓励学生课堂讨论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互动;通过课外网络MOODLE课程建立,鼓励教师制作创造性多媒体课件、法律法规、****动态及真题,辅助学生进行网上资源的学习;按排学生实习、面向社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到教学实践基地的律师业务实习与**业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更使学生在充分理解所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方面的特色
物权法课程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培养具有平等思想、自由精神、独立思维、权利观念和公平意识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教学理念。物权法课程在注重物权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传授与专业能力的培养的同时,更注重物权法学理念的培养,并结合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及健全人格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具有高品质的一流的法科人才。
2.教学创新
(1)课程理念上的创新
(2)课堂教学模式上的创新
(3)教学理念上的创新
上述创新内容因在前文都已阐述不再重述。
课程标准制订人:姚菊芬
审核人:
修订日期: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