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课程教学大纲
(Graduation Practicum)
课程代码:1A12585 学分:4.0
总学时数:64 理论学时:0实践学时:64
先修课程:第1-7学期所有必修、选修课程
开课对象:日语专业(本科)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初步知识;
5.虚心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优良品德。
《毕业实习》课程重点支持以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指标点:
2.1:形成对人生价值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对国家、民族、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体现在在实习岗位上能够思想积极向上,工作主动热情,吃苦耐劳,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2.5: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沟通、协作能力,能综合采用多种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
体现在在实习岗位上能够正确理解工作任务和要求,虚心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作流程和技巧,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6:具备敬业守业的职业精神,了解并遵守所学专业的伦理和职业道德。
体现在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积极,遵守劳动纪律和职场规定。
2.8:具备较强的日语综合应用能力,能够在日语环境下完成商贸交涉、资料翻译、企业管理等工作。达到熟练应用计算机并基本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体现在,工作岗位上灵活运用日语语言知识和其他工作技能,正确地领受并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课程将融合课程思政内容,将德育内容融入课程体系,配合政治理论课程,支撑和满足日语专业毕业要求2.1:“形成对人生价值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对国家、民族、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通过课程内容与德育相关内容融合的设计,使学生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在实习实践中提高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要求,满怀文化自信,制度自信和民族自信,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多做贡献。
二、实习要求
1.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
在实习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院务办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尽量选择专业对口或接近,能满足专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2)所选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重视程度高,有一定的用人需求;
3.行前教育:
在实习前进行思想动员,交待注意事项,组织学生学习实习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思想教育。
4. 实习过程中学生应遵守下列要求:
(1)服从指导教师的任务安排;
(2)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重视实践学习过程,做好实习笔记(周记),及时总结和反省实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所在实习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所在实习单位或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脱离实习单位;
(5)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细节以当年编订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为准。主要支持毕业要求指标点2.5、2.6、2.8。
[德育要素及内容]
1.培养学生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结合实习实践内容,让学生切身体会到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富强之间的密切关系,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爱国情怀,热心公益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2.培养学生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结合实习实践内容,培养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尊师敬老,遵纪守法,做遵守公共道德的模范,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主力。
三、实习时间安排
第八学期,第11-第16周,共6周。
四、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报毕业实习报告表,回校后一周内将报告表交班主任。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按照实习要求,学生必须按计划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单位的鉴定(评价)和详实的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对学生德育素质方面的培养和考察,将实习实践的全过程和德育要素内容进行有机整合,润物细无声般地把思政内容融入到整个实习实践当中,形成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强有力支撑,确保德育目标的实现。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图片,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等。根据以上考核项目及得分情况,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毕业实习成绩,原则上优秀率不超过10%。实习报告不得马虎潦草,不得内容有明显错误;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重点支持毕业要求指标点2.1、2.5、2.6、2.8。
制定(修改)日期: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