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名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 |||||
课程编号 | 1B10268 | 课程类别 | 核心课程 | 课程性质 | 必修 | |
学分 | 4 | 理论+实验 | 3+1 | 总学时数 | 64 | |
先修课程 | 经济法、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 | |||||
开课学院 | 商学院 | 开课系部 | 国贸与会展系 | |||
面向专业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 | 开课学期 | 5 | |||
注:课程类别是指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模块课程/素质拓展课程;
课程性质是指必修/限修/选修
一、 课程描述
《国际商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本科)的必修课程和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结合外贸进出口业务流程,通过讲授国际商法导论、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代理法、国际产品责任法、票据法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内容,使学生掌握国际商法基本理论,熟悉国际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具有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工作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课程通过采用合作性教学和混合式教学等模式,训练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学生能够具备判断识别、分析解决经贸实务领域法律问题的能力,而且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切实满足涉外部门对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需求。
本课程将融合课程思政内容,将爱国、法治,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融入课程体系,使学生在具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政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规则意识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具有奉献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的专业精神,支撑和满足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的第一项要求“形成对人生价值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对国家、民族、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第六项要求“具备敬业、守业的职业精神,了解并遵守所学专业的伦理和职业道德”。
为培养应用型的国际商贸人才,本课程采用“大班理论授课,小组案例研讨”的课堂教学模式,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本课程教学方法以任务驱动为主线,在教师启发式讲授基础上,采取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研讨式教学。通过大班上课讲授理论知识,使学生能掌握国际商法基本知识,了解国际贸易的法律和惯例,具备基本的理论素养。在“小组研讨”过程中,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并精心设计问题,由学生组建小组进行深入研讨,并形成学习成果进行展示汇报。通过讨论,使学生了解到法律在外贸实务领域的运用情况,并发现自己在知识、能力方面的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学习中予以加强,同时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将帮助学生实现以下人才培养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2.1 理解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理论知识,理解国际商法和国际惯例,培养专业法律意识、法律判断能力
●奠定学生从事国际贸易实务的法律基础。学生掌握国际商法基本理论,熟悉国际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具备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工作所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养成专业法律意识,能够识别判断国际贸易实务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
2、毕业要求2.2理解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相关领域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
●运用国际商法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国际贸易实务问题。使学生能够结合贸易实务操作环节,运用国际商法基础理论分析解决贸易实务中法律问题。
3、毕业要求4.2理解国际专业知识,培养国际化的职业素养。
●拓宽国际化视野,区分各国商事法律制度差异,理解国际公约、贸易惯例的共性特征,提升学生的国际化职业素养。学生运用比较学习法,能够区别各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差异,理解国际经贸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的共性,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去发现贸易问题、分析贸易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塑造适应于当代国际经贸活动的法律分析思维、创新思维,具备从事国际化职业基本素养。
三、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Topics)
教学内容 | 教学方法 | 评价方式 | 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 | ||
2.1 | 2.2 | 4.2 | |||
1、国际商法导论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等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
| √ |
|
|
2、合同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课堂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课后研讨
| √ | √ | √ |
3、国际货物买卖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课堂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 | √ | √ | √ |
4、国际产品责任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 | √ | √ |
|
5、代理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课堂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课后研讨 | √ | √ | √ |
6、票据法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案例报告 | √ | √ | √ |
7、国际商事争议解决
| 面授、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慕课教学 | 诊断性评价:课堂参与度 形成性评价:单元测验、 |
| √ |
|
全部内容 |
| 终结性评价:期末考试(或综合报告) |
|
|
|
课程教学的详细内容与要求如下:
1.国际商法导论
(1)教学内容:
●国际商法的概念、历史发展、渊源
●西方两大主要法系
●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
(2)教学重点和难点:
●国际商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国际商法与相近学科的关系;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的关系
●西方两**系的形成、特点及二者的不同
●我国商法的渊源及特点
(3)教学目标:
●理解国际商法基本概念及调整对象,能够辨别国际商法基本渊源及效力
●理解两**系的形成及特征,比较西方两**系的不同;,能够客观评价不同法系的合理差异
●理解中国民商事法律体系,客观比较评价中外法律体系。
[德育要素及内容]
n 结合案例教学,让学生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必然性及合理性,增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培养学生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情怀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合同法
(1)教学内容:
●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合同的成立规则,要约和承诺的认定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合同履行抗辩权;违约构成及分类、违约救济以及免责
●合同的担保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消灭
(2)教学重点和难点: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生效要件以及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原则;履行抗辩权
●合同担保的效力,担保物权受偿顺序
●不同违约及其补救办法;违约免责
(3)教学目标:
●理解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判断合同的效力状态
●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分析违约及其法律后果,正确适用违约的免责;
●比较合同的不同担保方式,能够选择和应用合同担保方式。
●理解合同的消灭,区分合同的消灭情形。
[德育要素及内容]
n 通过对合同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的学习,理解合同法追求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合法原则,也是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元素
n 通过合同成立及的学习,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认识到成立过程中应遵循的平等、公平、诚信要素。
n 通过合同效力的学习,认识合同不仅是当事人之间自由意愿的表达,更是国家意志在法律上体现,理解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元素。
n 通过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学习,理解诚信精神和责任担当。
n 培养学生法律规则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规范。
3. 国际货物买卖法
(1)教学内容:
●货物买卖法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卖方、买方的基本义务:(1)卖方的义务(2)买方的基本义务
●违约及对违约的救济方法:(1)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2)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法
●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1)货物的所有权转移;(2)货物的风险转移
(2)教学重点和难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承诺(变更、逾期)的效力
●违约及对违约的救济方法;
●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3)教学目标:
●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辨别卖方和买方的基本义务;
●区分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和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法;
●理解和应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规则;
●理解和应用货物的风险转移规则
[德育要素及内容]
通过国际货物买卖法学习,学生深刻认识一笔国际买卖交易的进行,从贸易磋商到合同签订,从履行到违约及责任承担,每个业务环节均涉及法律规则及责任,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更是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培养学生爱国守法,塑造诚信职业道德操守。
■通过国际买卖合同成立的学习,理解合同成立过程中应遵循的平等、诚信要素;
■通过买卖双方义务的学习,理解合同义务不仅是当事人契约精神体现,更关乎国家利益,培养学生的爱国观念,塑造诚信职业操守;
4.国际产品责任法
(1)教学内容:
●产品责任法的发展概念与特征
●介绍两**系的产品责任法
●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以及产品责任的新发展
●中国的产品责任立法
(2)教学重点和难点:
●产品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承担、产品责任的抗辩理由
●几个主要国家的产品责任立法差异
●国际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以及产品责任的新发展
(3)教学目标:
●理解产品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辨识产品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
●解析美国、德国、日本等几个代表性国家产品责任法的差异;
●把握国际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以及产品责任的新发展;
●理解中国的产品责任法,比较产品责任立法的不同
[德育要素及内容]
■通过学习各国产品责任立法,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商品因产品责任引发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产品缺陷给当事人,社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后果,明确生产者销售者追逐商业利益同时应承担的产品责任,社会责任,国际责任,使学生清楚自身作为社会公民应有的公民责任,作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有的社会责任,从事国际贸易进出口工作中负有的国家责任,培养学生商业社会中的风险意识,今后在不同的岗位,都要具有奉献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守法的家国观念。
5.代理法
(1)教学内容
●代理的概念、特征和代理的分类
●代理权的产生与代理关系的终止
●代理的内部和外部法律关系;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中国代理法律制度与外贸代理制
(2)教学重点和难点
●两**系对代理的分类
●代理法律关系;
●我国代理法律制度与外贸代理制
(3)教学目标
●理解代理的特征和种类;
●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代理关系的终止,能够辨别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理解代理人、被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析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运用代理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外贸代理实务发生的问题和**。
[德育要素及内容]
通过学习代理制度,认识到代理产生的诚信基础,代理人对本人负有的忠实义务,从事代理活动时应具有的诚信职业操守。尤其从事外贸代理,应奉行国家利益至上的政治观念,应具有的爱国主义精神。
6、票据法
(1)教学内容:
●票据法总论(1)票据与票据法;(2)票据权利;(3)票据行为;(4)票据的抗辩;
(5)票据瑕疵;(6)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
●分论,汇票、本票与支票
(2)教学重点和难点:
●掌握汇票的运作过程;
●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
●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
(3)教学目标:
●理解票据的概念、作用以及票据的法律特征和票据法体系;
●理解票据法律关系,识别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区分票据行为及法律后果,正确行使票据权利。
[德育要素及内容]
n 培养学生票据风险意识。结合贸易实务中的货款结算案例,让学生明白进出口货物交易中货款结算涉及的票据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风险意识,让学生清楚,通过学习票据运作规则,认识票据自由流通中的安全性问题,需要人们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票据时应当秉持诚信,遵规守法,正确行使自身票据权利,同时能够防范法律风险。
7.国际商事仲裁
(1)教学内容:
●仲裁概念、仲裁的特点、国际商事仲裁的种类
●仲裁协议作用、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仲裁协议效力、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执行
(2)教学重点和难点:
●仲裁的概念、特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3)教学目标:
●理解仲裁特点
●理解仲裁协议效力,评析仲裁协议主要内容
●理解仲裁裁决的效力、涉外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
[德育要素及内容]
通过学习仲裁制度,仲裁程序以及仲裁裁决执行,认识到商事争议或**产生原因,仲裁裁决效力,涉外仲裁的国际影响,从而增强国际商事活动中应具有的法治观念,诚信职业操守和维护国家利益的爱国情操。
三、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程,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
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1、平时成绩:占50%
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参与度、课堂研讨、单元测验、案例分析等。
●出勤:占总成绩的5%;由实际出勤数与总应出勤数之比乘以100得到出勤的实际成绩。
●课程参与度:占总成绩的5%;根据课程互动参与的情况综合评定,包括慕课讨论区发帖以及课堂互动发言的态度、次数和质量等进行评分。
●课堂研讨。占总成绩的20%;学生根据主讲教师提供的研讨任务,在学期内分组完成2次课堂讨论任务,提交小组案例研讨视频或汇报PPT和案例报告,研讨报告和案例视频(PPT)各占10%,依据小组素材选取、PPT制作、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标准考核。
●单元测验:占总成绩的10%;单元测验以MOOC线上单元测验为准,以各单元测验成绩的平均值折算为百分制下的实际成绩。
●案例报告:占总成绩的10%;学生可以选择某个章节内容,提交个人自主学习总结报告来考核。
2. 期末考试成绩:占50%
期末考试占50%,采用考试的考核方式。考试采用开卷形式,题型为论述或者案例分析。
其中,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中案例分析等内容评价标准如下:
标准 成果 | 不达标 (0-59分) | 基本达标 (60-70分) | 达标 (71-84分) | 优秀 (85-100分) |
知识掌握和理解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差,表述错误较多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较好,表述有部分错误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很好,表述错误较少 | 对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极好,没有表述错误 |
理论应用 | 应用能力较差,不能很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分析 | 理论应用能力较好,能够利所学知识,进行基本的分析,并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 知识应用能力很好,擅于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 能充分地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全面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
问题分析 | 分析能力有限,缺乏中心思想和逻辑线索 | 分析能力较强,逻辑整体连贯,但存在部分错误与模糊之处 | 分析能力强,内容连贯一致,论证到位 | 分析问题能力很强,条理清晰,逻辑明确,阐释充分 |
四、 教学组织
本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将采用如下教学组织方法和教学手段:
(1)理论教学:借助智慧教学工具和线上MOOC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以面授方式为主。
(2)案例教学:根据课程内容,设计不同教学案例,课下学生自学案例内容,课堂开展案例讨论,结束后提交案例分析总结。
(3)研讨式教学:本课程根据知识点内容安排研讨,每次研讨结束要求提交研讨报告一份。
(4)情景模拟教学:结合本课程的特点,由学生根据研讨主题进行案例情景模拟并进行课堂研讨。
(5)要求自学部分教学内容。
五、学时分配
教学内容 | 理论 学时 | 案例 学时 | 研讨 学时 | 实验 学时 | 自学 学时 | 习题课 | 讨论 学时 |
1、国际商法导论 | 2 |
| 1 |
| 1 |
|
|
2、合同法 | 12 |
| 3 |
| 6 |
|
|
3、国际货物买卖法 | 6 |
| 3 |
| 4 |
|
|
4、国际产品责任法 | 2 |
| 1 |
| 1 |
|
|
5、代理法 | 4 |
| 2 |
| 2 |
|
|
6、票据法 | 4 |
| 2 |
| 2 |
|
|
7、国际商事仲裁 | 2 |
| 1 |
| 1 |
|
|
合 计 | 32 |
| 16 |
| 16 |
|
|
总 计 | 48学时+16自学学时 |
备注:自学学时用于预习、复习、在线习题、自学、课堂拓展等学习活动等。
六、教学资源
核心教材:
1.杨惠梅主编,《国际商法教程》,国际行政学院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参考书目:
1.沈四宝,王军主编,《国际商法》,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
2.张学森主编,《国际商法》,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5年2月
3.吴兴光主编,《国际商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4年4月
4.曹祖平主编,《新编国际商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
5.屈广清主编,《国际商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5版;
其他学习资料:
中国大学慕课《国际商法》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SDCJDX-1206671829
七、教学团队
指导教师:
王艳玲,女,教授,国贸与会展系专任教师,海商法、国际贸易综合案例主讲教师,承担课程统一规划和教学改革指导;
田卫国,男,副教授,国贸与会展系专任教师,国际商法、经济法主讲教师,主要承担《国际商法》、《经济法》课程讲授和校一流课程建设等任务
吴铮,女,讲师,国贸与会展系专任教师,国际商法、经济法主讲教师,主要承担《国际商法》、《经济法》课程讲授和校一流课程建设等任务;
朱燕辉,女,讲师,国贸与会展系专任教师,国际商法、经济法主讲教师,主要承担《国际商法》、《经济法》等课程讲授、一流课程建设等任务;